
公司治理
領導團隊和董事會
我們的團隊是由一群充滿熱情、具創業精神的全球生物技術和製藥專家所組成,致力於實現全福的使命。
董事












獨立董事






董事會
在確定業務所依賴的關鍵資源和關係時,董事會會諮詢員工、顧問、監管機構和其他利益相關者。
董事會由董事長領導,由九名成員組成:六名董事和三名獨立董事。 董事會成員之選任均以用人唯才為原則,具備商業判斷、會計及財務分析、經營管理、危機處理能力、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力、及決策能力。 全福的每位董事皆具備產業經驗和專業知識,並跨足多項產業領域之多元互補能力。 The skills and experience of each director are described on the website above.
董事長負責領導董事會,確保董事會在其職責的各個方面都有效率,制定議程,並確保董事收到準確、及時和清晰的資訊。 董事長還需確保與股東的有效溝通,並協助其他董事和獨立董事做出有效地貢獻。 股東有權選擇和任命董事,並且董事可以連選連任。 上述董事人數中應當包括獨立董事,獨立董事人數不少於三人,且不少於董事人數的五分之一。
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的資訊,請詳見以上網頁。
若需更多資訊,請查閱公司章程第四章「董事」之相關規定。
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根據「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本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 一、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 二、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 三、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 四、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 五、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薪酬委員會
根據「薪酬委員會組織規程」,目前本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 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主要精神,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 一、定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 二、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標準、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於年報中揭露績效評估標準之內容。
- 三、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依據績效評估標準所得之評估結果,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年報中應揭露董事及經理人之個別績效評估結果,及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與績效評估結果之關聯性及合理性,並於股東會報告。
內部審計
本公司之內部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畫執行。 該稽核計畫乃依據已辨識之風險擬訂,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
一、內部稽核之組織
本公司之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直接隸屬董事會。 其目的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 內部稽核應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稽核主管之任免需經審計委員會同意,提董事會決議,並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備查。 並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備查。
內部稽核人員之資格需符合法定之適任條件,並持續進修到達規定時數。 內部稽核人員之姓名、年齡、學歷、經歷、服務年資及所受訓練等資料應依規定格式,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備查。
二、內部稽核之運作
本公司稽核人員秉持超然獨立之精神,以客觀公正之立場,確實勤勉地執行職務,並盡專業上應有之基本精神。 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定期向各獨立董事報告稽核業務,並列席董事會報告。
稽核工作包括檢查及覆核本公司各部門內部控制制度之妥當性與有效性及衡量營運活動之績效。 稽核之範圍包括:
- 1. 依照風險評估訂定年度稽核計畫
- 2. 督促各單位訂定內部控制制度並確實遵行。
- 3. 檢討內部控制之設計與執行,合理確保營運目標達成。
- 覆核各單位之自行評估作業。
- 5. 其他法令規定應執行之事項。
三、內部稽核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
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係依據本公司「招募及任用管理辦法」、「績效考核管理辦法」、「薪資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
風險管理
本公司從事衍生品交易,風險管理範圍及擬採取的風險管理措施如下:
- 信用風險管理:交易對象僅限於具有良好信譽和提供專業信息能力的金融機構和期貨經紀商。
- 市場價格風險管理:因為衍生品未來市場價格波動可能造成的損失,存在著不確定性, 因此,在進入市場後需嚴格遵守止損點的風險控制。
- 流動資產風險管理:為保證交易商品的流動性,流動性較高的金融產品為主要選擇。 受託交易的金融機構必須具備足夠的設備、資訊和交易能力,能夠在任何市場進行交易。
- 現金流量風險管理:為保證公司營運資金周轉的穩定性,公司衍生品交易的資金來源僅限於自有資金,其投資金額應考慮未來三個月預計現金收支的資金需求。
- 營運風險管理:
- 應嚴格遵守簽核權限和內控辦法,並納入定期內部稽核審查,以規避營運風險。
- 從事衍生品交易和保兌、交割等業務的交易員不得兼任。
- 風險評估、監督和控制人員應與上述人員屬於不同單位,並向董事會或不負責交易或頭寸決策的資深經理人報告。
- 法律風險管理:
- 與金融機構簽訂的任何合同文件都應盡可能使用國際標准文件,以避免法律風險。
- 與金融機構簽訂的非標準化文件,應經外匯專業人士、法律或法律顧問審核後方可正式簽署。
- 商品風險管理:
交易者應對所交易的衍生產品具備完整、正確的專業知識,並要求金融機構充分披露產品風險,避免濫用衍生產品造成損失。
定期評估方法及異常情況處理
- 從事衍生品交易的金融單位持有的頭寸至少每週評估一次,但業務需要進行套期保值交易的,每月至少評估兩次,評估報告應當在提交給董事會授權的資深經理人。
- 定期監督交易及盈虧情況,發現異常情況時採取必要的應對措施。 當異常情況發生時,獲授權的資深經理人應立即向董事會報告,決定是否解除相關交易合同。
內部稽核制度
公司內部審計人員應定期了解衍生品交易內部控制是否充分,每月對交易部門遵守衍生品交易處理程序的情況進行審計,並編制審計報告。 如發現重大違規事件,應書面通知各獨立董事。
編列參考目錄
公司從事衍生商品交易,應當設立「參考目錄」,目錄上載明品種、金額、董事會批准日期、審慎評估事項等。